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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D股获批拟登中欧所
| 发布时间: 2018-06-14 10:36:55 | 1400 次浏览
海尔D股获批拟登中欧所
6 月 12 日晚间,青岛海尔(600690.SH)公告表示,已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无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会核准其发行不超越4. 6 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即 D 股)的请求。

据理解,“D” 代表德国 (德语:Deutschland) ,而 D 股指注册在中国境内的股份无限公司在中欧所D股市场上市的股票。D股所在的中欧所是上海证券买卖所、德意志买卖所与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于 2015 年成立的合资公司,三方持股比例辨别爲40%、40%、20%,是首届中德初级别财金对话的重要效果。

实践上,中欧所定位于衔接中国和欧洲资本市场的桥梁,应用德交所市场根底设备,效劳的是有意投资中国优质公司及中国相关债券、买卖所买卖基金等产品的国际投资者。换句话说,想投资中国优质蓝筹公司的境外资本可以经过中欧所来完成。

理解到,此次青岛海尔公告显示,该公司 6 月 11 日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无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越4. 6 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全部爲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可到中欧所 D 股市场上市。公告同时表示,本次发行上市尚需获得德国证券监管部门及法兰克福证券买卖所的最终同意。

换句话说,青岛海尔等将来拟发行 D 股的境内上市公司,需求面临两套监管——

境内方面 D 股属于境外上市外资股范围,适用中国《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无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则》(国务院令第 160 号)等法律法规;

境外方面,D股上市、买卖、托管及结算等适用德国及欧盟资本市场法律,如,德国《有价证券招股阐明书法》、《有价证券买卖法》等。

据理解,1998- 2012 年是海尔全球化起步和初期开展的阶段, 2012 年当前,海尔全球化进入疾速扩张和深化运营的新阶段,目前青岛海尔海内市场的业务的重点便在欧洲,分爲俄罗斯、东欧和西欧三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