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审讯信息网发布了李小璐起诉辟谣网友的民事裁判书。据判决书显示,李小璐声誉权案在去年 11 月 20 日胜诉,原告网友朱鹏飞发布的关于李小璐的文章和少量视频均是辟谣。因进犯李小璐的声誉权,朱鹏飞被法院判处 5 万元罚款,并在判决失效十日内延续七天在其新浪微博置顶宣布致歉声明,向被告李小璐抱歉。
2018 年 4 月中旬,朱鹏飞在其昵称爲“看开了看淡了心碎了”(×××:5797545253)和昵称爲“美嘉”(×××:5774116543)的团体微博账号上发布了少量关于李小璐的负面文章,并假造“网友都很愤慨,甚至有网友曝岀疑似李小璐的 50 部视频,真是辣眼睛,陈某希和这比真的不算啥,比陈某希还猛!″“王某聪十分愤恨,炮轰李小璐‘万人玩′”“李小璐在文娱圈是出了名的万人睡′"“李小璐KT常常叫男模”等不实的、诽谤性内容。
由于其微博粉丝多达十几万,且局部文章阅读量高达 76 万余次。大范围的传达给被告形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法院以为,公民享有声誉权制止用凌辱、诋毁等方式损害公民声誉。网络用户应用网络损害别人声誉权的,该当承当侵权责任。朱鹏飞在文章中屡次提及“万人睡”、“万人玩”“女炮王”“KTV常常叫男模”等未经核实亦无根本现实证据支持的内容,其行爲已构成对被告声誉权的进犯。故作以上惩罚。在此,小编温馨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发微博还是冤家圈需慎重,不要发布或转载未经证明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