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在一年一度的“双11”来临之际,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秩序,营造良好网络视听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对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强化节目管理。
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含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目内容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
2、规范服务内容,维护群众利益。
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坚守底线红线,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3、加大公益广告播出力度。
服务国家大局,助力脱贫攻坚。
加强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双11”期间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播放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的监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