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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局 双11电商平台在促销活动期间不得先涨后降
| 发布时间: 2019-11-04 09:09:55 | 1064 次浏览
北京市监局 双11电商平台在促销活动期间不得先涨后降
昨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要求平台企业及时发现并制止虚假原始价格,先涨后跌,未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集中推广活动,严格执行补偿第一。支付系统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集中推广行为,该局与北京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合作,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和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天猫,美团,聚美优等十大电子商务平台公司进行了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双十一网络的推广活动。 
该负责人指出,重点是在七个方面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意见:平台治理,广告,消费者保护,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和保健食品。 
其中,在在线广告方面,要求平台公司禁止内容不一致或资料不完整的广告,严禁发布处方药,烟草广告。 
在价格监管方面,负责人表示,应要求平台企业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原始价格,先涨后跌,在此期间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集中促销活动,必须认真履行明确的价格义务。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负责人表示,平台企业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积极承担第一个问题的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渠道。上诉,努力实现一次性解决消费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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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已建议平台公司严格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杜绝枪支,爆炸物,恐怖主义和隐私相关信息的发布,并严格防止一切各种电信网络欺诈;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要求平台公司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非实名电话卡,虚假营业执照等风险点;北京邮政总局从改善安全监管体系措施,提高特快专递收件效率,推广绿色包装等方面向平台企业提出了建议。 
要求。